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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2三支烟和一只茧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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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知昭回了趟家,把自己的东西全带回去了。

她回去的时候,王桦正欢天喜地地和任军收拾行李,为去拉斯维加斯庆祝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做准备呢,全然注意不到任知昭又在发什么神经。

无意间,她还听到他们二老盘算顺便去趟任子铮那里看看他。

据王桦说,任子铮那么忙,并不全是因为学业。他又在和他的同学们开发什么ai系统,具体的王桦也不清楚,只说听着就不得了。

这些任知昭一概不知,毕竟她和任子铮日常零交流。但看样子,王桦和他就不是零交流了。

“孩子忙就忙吧,他回不来,咱们就去看他好了。”王桦说。

如任知昭所答应的那样,她没向二老提及他们的宝贝儿子其实已经回来过这件事。她像个透明人一样做完了自己的事,然后离开。

回去的路上,她特意绕了点路,去了湖边的崖壁公园。

任知昭已经很久没来这个地方了。

她沿着曾独自走过无数次的小路去向山顶,来到崖边。还是熟悉的一切,一样的天,一样的水,一样的歪脖子树。

最开始,她还是个思乡的孩童时,那棵树就长在这里;后来,她想和任子铮同归于尽时,它也在这里。

如今,崎岖的树枝上发出了些新芽,任知昭在树旁的草地上坐下。

天气已经回暖,春天要来了,她知道的。风不再那么刺,空气有草的味道。湖滩边有人在活动,隐约还能听到些笑声。

任知昭从包里拿出一小瓶水,小口喝着,目光投向远方。天和水在那里交融成了没有尽头的蓝色。

但那里是有尽头的,尽头的那边是美国。

任子铮在那里,他应该已经回去上课了吧,不知道有没有被他的同学嫌弃死呢,他知道爸妈要去看他吗?

这么想着时,任知昭的另一只手已经不自觉地摸出手机,打开了微信。

要给他通风报信吗?要给他发条消息吗?就一条,很短的。

“靠……”

光标闪了半天,最后还是被她轻骂一声,关掉了。

他们家人团聚,她掺和什么。即便是突袭,也与她无关啊。

任知昭将手机收了起来,转而取出了一个小盒。

是她从邓肯家“收缴”来的那盒烟。薄荷爆珠可是好东西,放着也是放着。

“喀哒”一声,火苗燃起,白烟在金色的阳光里散开,她的瞳孔在炽亮中微扩。

说好不抽了的,可没办法。玩手机会成瘾,糖会成瘾,性会成瘾……人的意志就是这么脆弱,任知昭从未标榜过自己是什么很坚定的人,她现在太需要这个了。

“最后一次了,我发誓……”她在那缭绕的薄荷焦香里发出呢喃,也不知是说给谁听的。

她现在没人可以讲话了。海莉恐怕是不会再想和她扯上关系了,她和任子铮非必要也是不会联系的。

不光是任子铮,微信里已经很久没人找过她。任一铭也很久没给她发过消息了。

她和她这个生父间的联系本就淡,只靠着网络上的叁言两语。叁言两语都没有的话,那和陌生人也没什么区别了。

任一铭现在应该也沉浸在新家庭的幸福中吧,女儿不过是过去的阴影,还是个只会伸手要钱的,有什么联系的必要。

任知昭忽然想笑,手一抖,烟灰飘落。

在她眼前,是辽阔无边的世界,鸟自由,风也是。唯独她那么寒酸,心里却还装满欲望。

她在这广袤天地之间,执拗地沉湎于她所谓的悲苦,一遍又一遍地倾诉她那些悲苦,仿佛她活着,就是为了把这些东西不断放大,赋予它们荒唐的正当性,好像这样就能证明她很重要,她的痛苦也很重要。

可它们根本不重要。

承认自己的平庸这件事本身便是痛苦的,但任知昭还是在心底承认了无数次,她平庸的资质,平庸的相貌,平庸的家庭。原来,连她的痛苦都是平庸的。

任军说得不错,她不愁吃穿,家里从未差过她什么。她也时常想,她凭什么苦恼,她的苦恼在宏大叙事前寒酸无比。

可就是这些不值一提的苦恼,在经年累月的消耗中,悄无声息地堆积成山。它们没有轰轰烈烈,也不够悲怆动人,只像连绵不断的阴雨,把人一点点泡软,耗尽。

而平庸且懦弱的任知昭,终于发现自己连绝望都长不出棱角。

她坐在这棵歪斜的树下,离峭壁有着安全距离的地方,靠有害物质来缓解脑里心里的酸涩,眼睁睁望着那些看着不怎么结实的岩块——她曾无数次幻想,从那里飞出去,就能得到自由。

她不敢的。

她那么胆小,她怎么会敢呢。年纪小的时候,还能莽撞地那么一想,但也就仅限于想。

不敢死,也没勇气活。活着就得面对自己的平庸,面对自己空有一腔热血的挚爱,面对遥不可及的梦想,面对那个冰冷却不足致命的家,面对自己一塌糊涂的感情……

“哈,我有什么感情可言。”

任知昭摇了摇头,指间的红点已几乎烧尽。她弹了弹灰,将所剩的烟塞进手边半空的水瓶。

山头的风吹得有些大了,她眯了眯眼,无间隙地点燃了第二支烟。

火光映在她的脸侧,她深吸了一口,把烟叼稳在唇角,手指又探进烟盒——这次拿出的不是烟,是一张拍立得。

是她和任子铮的那张拍立得,被她压箱底保管如新,底下还留有他歪歪斜斜的亲笔。

“我爱你”,就好像他们真是相爱的一样。

任知昭捏着那张照片翻来覆去看了许久。拍下这张照片时,他们刚做完爱,这个时候的任子铮应该是最快乐的吧,人生得意,没有烦恼,觉得自己拥有全世界。

不过他现在又能有什么烦恼呢,是她不爱他吗?那也太可爱了。

任子铮的人生有太多可能性了,所有种种,不过是些不痛不痒的小插曲。从始至终,他都像个大少爷一样,想爱就爱了,想回就回了,回完就走了。拍掉沾染的灰,他依旧可以去奔赴他的大好前途,而他的大好前途可以在任何地方。

可任知昭不行。当每次抬脚的瞬间都会被水泥地黏住鞋底,她只能留在原地,留在这破败的崖壁之上,日复一日地擦着眼前沾了灰的玻璃,每天拂去一层,又落回原样。

薄荷清凉扑鼻,却在舌尖化开难以忽视的苦,像是从胃里泛上来的恶心。任知昭突然觉得胃里翻滚,有些不舒服。

当跪在地上擦拭第两千一百九十遍之后,玻璃会有变化吗?

一开始,任知昭以为是许久不碰烟,突然来这么猛的,身子遭不住。但那异样在她将第二支烟掐灭后也没有减弱,反而像是要破茧而出的蝶……

啊不,这形容太美了,是要将她开膛破肚的异形,拆了她的骨,破了她的皮,从她身体里钻出来。

“我靠……什么……”

任知昭不知道发生什么了,捂住胃,眼神有些慌。

她得把从她身体里往外钻的东西拴住,她本能地要那样做。

本能驱使她手忙脚乱地把被她收起的手机重新点开,对着语音备忘录启开双唇。

钻出来的竟是旋律。

低低的,发颤的,但是顺畅,顺畅到像是从伤口渗出来的血。

这还不够,她还需要更多的工具去拴。她切到文字备忘录,指尖在屏幕上颤抖。

“aor……f……c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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